一是继续完善扶贫小额贷款制度。继续实施扶贫小额贷款工作,已下达2008年放贷计划7亿元,落实奖励、贴息资金7050万元。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贷款制度,贷款对象以苏北地区及黄桥、茅山部分地区的年收入2500元以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
二是深入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继续实施1011个经济薄弱村分年度的整体帮扶计划,省财政安排扶贫资金1.5亿元,支持剩余373个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工作,重点用于经济薄弱村道路、桥梁、电灌站、防渗渠等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化项目;在农桥建设、农村劳动力培训、“一池三改”、河塘整治及扶贫小额贷款等项目上,向1011个经济薄弱村倾斜。
三是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支持贫困人口较多地区的脱贫攻坚。省财政将在扶贫力度不减、扶贫资金不少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并向经济薄弱地区倾斜,建立促进经济薄弱县脱贫攻坚激励机制,在扩大县级自主权的基础上,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制度及奖惩机制,确保三至五年实现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