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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青藏铁路建设期间有关已缴税金退税问题的知》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青藏铁路建设期间有关已缴税金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3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二OO四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