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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 2003]5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4年1月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