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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3号(关于公布进口黄大豆实行暂定关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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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07
年第53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101日至1231日,对进口黄大豆(税则号列:12010091)实行1%的暂定关税税率。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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