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饮食、旅店业在免税期间发票管理的意见》(粤地税发[2003]17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局《关于加强饮食业和旅店业在“非典”疫情期间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东地税发[2003]123号)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饮食、旅店业在免税期间发票管理的意见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二00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