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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地税发[2003]243号 颁布日期:2003-04-07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