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国际海运无船承运业务使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新国税函[2002]369号 颁布日期:2002-07-01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新疆 时效性:有效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国际海运无船承运业务使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