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军队移交的保障性企业欠税豁免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法[2002]88号 颁布日期:2002-01-07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行政事业 所属地区:安徽 时效性:有效
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军队移交的保障性企业欠税豁免统计数据的通知(财税[2001]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