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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23号(关于批准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计算机系统软硬件选型规范》和《海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系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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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计算机系统软硬件选型规范》和《海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系列标准》2项海关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086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标准编号名称表

二○○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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