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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推行防伪税控票表处理系统软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桂国税传44号 颁布日期:2001-04-24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广西 时效性:有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推行防伪税控票表处理系统软件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1]20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并督促推行单位严格按文件规定的时间界限,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偿更换改进版票表处理系统软件和无偿更换开票专用软件。工作完成情况请于2001年6月10日以前报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流转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