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税收月、旬快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0]915号)要求,结合广西地税工作需要,现将2001年税收月、旬快报制度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2001年国家预算收支科目的调整,税收月、旬快报中的"税收收入合计"口径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屠宰税、筵席税以及燃油税和车辆购置税。
第59项"企业欠缴税款"口径为:近3年内的陈欠税款和当年新欠税款,不包括"关停企业"欠税和"空壳企业"欠税,亦不包括税务机关批准的缓缴税款。
第65项"先征后退税款"口径为:由税务机关办理的"三资"、"福利"、"校办"企业营业税先征后退税款。
二、2001年税收旬快报共设22暂空4项备用。
三、2001年税收月、旬快报的运算、上报继续采用通用报表TAXBLE软件。数据上报方式及各地的通讯代码不变。
四、报送时间:税收月快报为每月后2、3两天(节假日顺延),税收旬快报为每旬后第2天(节假日顺延)。
希望各地抓紧时间,认真布置,保证2001年税收月、旬快报及时、准确报送。2001年税收月、旬快报项目及参数文件见附件1、2、3、4.本通知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