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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商品使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商品使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0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掌握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