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自治县、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管理改善投资环境的决定》及六个配套文件精神,市局决定从7月1日起停止收取各种纳税申报表的工本费。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对违反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市局将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