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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税收罚款收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税收罚款收缴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国税函[1998]21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