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不发代管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81号)转发给你们。请在实际工作结合漏征漏管户清查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