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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及(备忘录)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涉外分局、临潼、阎良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24号《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及《备忘录》转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