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20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