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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09年第27号公告(关于调整雪茄、卷烟等部分烟制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61日起,调整雪茄、卷烟等部分烟制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具体税目、税率调整对照表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烟制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调整对照表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