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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调整后若干具体征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调整后若干具体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以便研究解决。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调整后若干具体征管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