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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及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3号《关于林业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