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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市国税发[1995]282号 颁布日期:1995-08-22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陕西 时效性:有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22号《关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征收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在8月下旬至10月上旬对本局所管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代扣代缴税款情况(包括委托方和受托方)进行专项检查,并将这次专项检查情况的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市国税局流转税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