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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下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中所说“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存款帐户许可证明”的式样和印制、使用办法仍按((89)国税征字第1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税务检查专用证明”的式样另行制定。

    附: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