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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告2010年第2号(关于公布省级以上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

根据《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2号)的规定,现将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省级以上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件:省级以上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tiff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