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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流转税管理处)反馈。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