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民委关于民族贸易企业销售货物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二OO八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