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增值税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版货运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地税营[2007]15号 颁布日期:2007-01-22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北京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版货运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18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阅配合执行。
二ОО七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