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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200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