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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外购木片为原料生产的产品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外购木片为原料生产的产品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8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