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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产重型燃气轮机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渝国税发[2004]201号 颁布日期:2004-09-28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重庆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产重型燃气轮机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4]1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