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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津国税流[2003]39号 颁布日期:2003-09-10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行政事业 所属地区:全国 时效性:有效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9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