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增值税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儋州永茂实业有限公司饮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琼国税函[2003]146号 颁布日期:2003-06-09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地区:海南 时效性:有效
儋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儋州永茂实业有限公司免征增值税问题的请示》(儋国税发[2003]155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儋州永茂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饮料海树牌一级脱脂鱼粉免征增值税。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