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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茴油、毛椰子油适用增值税税率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渝国税函[2003]292号 颁布日期:2003-05-14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重庆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茴油、毛椰子油适用增值税税率的批复》(国税函[2003]4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