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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区)国税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国税发[2003]5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