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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进口饲料和农膜免征增值税的通知[失效]
适用地区: 全国 

发文时间: 1996年04月08日 

发文字号: 财税字【1996】第036号 

法规正文: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对进口饲料饲料的范围按国税发[1993]151号文件规定执行)、农膜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请通知各地海关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