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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遇法定节假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工作时限顺延问题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遇法定节假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工作时限顺延问题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遇法定节假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工作时限顺延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