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2002年上半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经审核,现将2002年上半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下达给你们(计划表附后),请各地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验收和发放工作。

    附件:1.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汇总表(2002年上半年)(略)

    2.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汇总表(2002年一季度)(略)

    3.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汇总表(2002年二季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