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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鄂国税发[2001]137号 颁布日期:2001-08-06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商品流通 所属地区:湖北 时效性:有效
(全文转发,通知略)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01年4月28日 财税[2001]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