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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