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增值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业务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新国税函[2001]143号 颁布日期:2001-05-15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商品流通 所属地区:新疆 时效性:有效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业务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