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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豫地税函[2000]202号 颁布日期:2000-12-20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工业企业 所属地区:河南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