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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陕国税函[1999]113号《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有关问题的批复》(抄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