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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219号)关于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