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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印发《江苏省增值税专用发票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款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增值税专用发票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款核算办法(试行)》已经省局讨论通过,并印发给你们,从1999年1月1日起试行,现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