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县(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铸锻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81号文)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铸锻件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
1998年7月29日财税字[1998]81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