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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铝、锌、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各出口企业: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铝、锌、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国税发[1998]1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