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外经贸委(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税贸协作努力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税发[1998]8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使我省税贸协作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