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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4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执行。《办法》十三条中规定的《清单》和《通知》的样式及内容由各分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研究确定。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