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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的问题》的通知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陕财税(1998)02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