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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经营增值税问题的通
发文文号:苏财税[1998]16号 颁布日期:1998-04-14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江苏 时效性:有效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经营增值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