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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冀财税字[1998]20号 颁布日期:1998-04-13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商品流通 所属地区:河北 时效性:有效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关于继续对商业企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